近日,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《阶段性支持代际互助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法》,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,职工在常德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,可由父母(含配偶父母)、子女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补充购房资金,开启了公积金家庭“团购”买房新模式。
新政明确,购房人须优先使用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余额,若不足以支付房款,其符合条件的亲属可申请提取个人公积金,且所有提取金额总和不超过房屋总价。
新政规定,购房时间须在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,且需在签订购房合同后1年内办理提取;参与互助的父母(含配偶父母)、子女需在常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无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也无其他限制提取情形;材料提交进一步简化,户口本、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子证明,若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核验,职工无需提交。
新政还设置了“退房退款”机制,若购房人在提取公积金后1年内办理退房或撤销合同备案,须全额退回已提取的公积金,严防资金滥用,维护公积金制度公平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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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武陵区融媒体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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